男子5隊6循環共60場賽事,每隊出賽24場次;女子4隊8循環共48場賽事,每隊出賽24場。
總積分取前四名進入挑戰賽,第五名淘汰。
採第1-4名、第2-3名對戰出賽,採單淘汰賽制。
由挑戰賽2勝出隊伍進行,採2勝制。
各勝一場時(不計局數) 進行「黄金決勝局 new」15分,局間休息1O分鐘。
採五局三勝制,先取三局勝利之隊伍為獲勝方。
第一至第四局獲得25分並至少領先隊2分則勝一局(第五局除外),決勝局(第五局)之比賽,先獲15分並領先對隊2分者為勝隊。
| 積分計算 | 勝隊得 | 負隊得 |
|---|---|---|
| 3:0、3:1 | 3 | 0 |
| 3:2 | 2 | 1 |
各隊依全賽程之勝負場次判定,勝場數多者為勝;若二隊以上勝場數相等,則依全賽程之積分多寡判定;
再相等時,以全賽程之勝、負局商數判定;若仍相等,則以全賽程之得失分商數判定。
即:勝場 (次) > 積分 (數) > 勝/負局 (商數) > 得/失分 (商數)。
為加速比賽節奏,鼓勵球員誠實比賽,特實施綠卡制度。
當裁判判決與事實不符,球隊提出挑戰,被挑戰球隊球員立即承認犯規事實,裁判則給予「綠卡」鼓勵。
挑戰項目:「攔網觸球」、「觸網」等二項。
位置:板凳席後方、最靠近場邊位置。
售價:限鐵粉席購票觀眾。
名額限制:每場每隊限定 2 位。
| 報名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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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活動流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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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人席 - 行為規範與注意事項
男子組參賽隊伍為6隊,全年4循環,共計60場次,每隊出賽20場次。女子組參賽隊伍為4隊,全年7循環,共計42場次,每隊出賽21場次。
男、女子組賽程於企業排球聯賽期間,每週六、日或例假日各設3-4場賽事(如遇特殊狀況得調整之)。
挑戰賽:由年度例行賽排名第1與第4名、第2與第3名對戰;採單淘汰制。
總冠軍賽:挑戰賽勝出的2隊伍進行總冠軍賽,採3戰2勝制。
採五局三勝制,先取三局勝利之隊伍為獲勝方。
第一至第四局獲得25分並至少領先隊2分則勝一局(第五局除外),決勝局(第五局)之比賽,先獲15分並領先對隊2分者為勝隊。
| 積分計算 | 勝隊得 | 負隊得 |
|---|---|---|
| 3:0、3:1 | 3 | 0 |
| 3:2 | 2 | 1 |
各隊依全賽程之勝負場次判定之,勝場數多者為勝,若二隊以上勝場數相等時,則依全賽程之積分多寡判定 ; 再相等時全賽程之勝、負局商數判定之 ; 若再相等時則以全賽程之得失分商數判定之。
即:勝場 (次) > 積分 (數) > 勝/負局 (商數) > 得/失分 (商數)。